日前,当事人朱某某在我院立案大厅立案时,因身体不适晕倒。立案庭及时采取措施提供救助,彰显人文关怀,获得当事人好评。 9月27日,我市乾潭镇人朱某某因医疗纠纷到我院立案庭起诉乾潭镇安仁卫生院。立案过程中,朱某某由于体弱加上情绪起伏过大,晕倒在立案大庭。立案庭干警见状立即拨打120急救电话,并请我院法医查看状况,进行初步救护。急救车辆到达后,立案庭安排干警陪护其至医院,买来水和食物,并帮助办理手续。随后,我院洪锦平副院长和立案庭章荣生庭长前往医院看望该当事人,在确认无恙后,又安排5名干警及车辆将其送回乾潭住处。朱某某十分感谢对我院提供的帮助,表示会通过法律途径合理表达诉求,解决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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