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新闻中心 > 法院动态
我院巾帼志愿者进行“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法制宣传

发布日期:2010-09-06 字号:[ ]



   为提高市民法治观念和素养,围绕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工作需要, 9月3日上午,我院4名巾帼志愿者积极参与了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委员会在新安江文化广场开展的贯彻实施《杭州市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条例》宣传活动。向前来了解咨询的群众介绍了最新的法律法规,宣传教育预防和制止家庭暴力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通过这种形式,增强全社会保护弱势群体的法律意识,使全社会逐步形成“家庭暴力是一种违法犯罪行为”的法律意识,自觉抵制家庭暴力行为。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